第二次起诉离婚超过半年,可以起诉。顾名思义,超过六个月以后起诉的,法院都应该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第二次开庭的时间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对于民事案件何时开庭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对于整个案件的审理时间有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庭审;
7、调解或者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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