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全国范围来说,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都比较大。但要注意以下三个情况:1、第一次是撤诉和第一次是判决不离婚的,那么这两种情况对第二次诉讼的结果,影响的力度是完全不同的;2、两次诉讼最好是连续进行,如果间隔好几年后再起诉离婚的,这表明感情恢复过,不是我们理解的确实过不下去了,这和连续起诉的第二次,效果上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3、两次诉讼中的半年期间,如果仍然没有感情联系和交流,并且是分居状态,这种情况更符合感情确已破裂的实质性条件,能让法官觉得这个婚姻确实是没法继续了。
据离婚起诉一年后再去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从上述规定的第七款规定可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如果你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后,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那么在没有出现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你至少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这里的新情况、新理由是指新出现的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和理由,例如家暴、或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但是,如果之前离婚诉讼不是你起诉的,那么你再次起诉的话,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另外,如果当事人在不准离婚后,出现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理由,如有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等犯罪可能的,或有6个月内出现重婚;一方犯罪;一方公开与他人姘居;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等情况的,可以作为再次起诉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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