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约关系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是不可行的,没有法律依据,以此理由起诉,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男女朋友分手后,女方索要钱财合理吗
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
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法律会支持青春损失费吗?
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提出索要青春损失费,这种诉求一般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夫妻离婚,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况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三、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青春损失费
青春损失费并非一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名词,该名词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均未出现过。正因如此,当事人关于“青春损失费”的主张因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青春损失费”应当按照精神损害赔偿进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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