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是什么?
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
二、内蒙古身份证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天津、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籍居民除外)、贵州、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籍居民除外)、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户籍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人员;
2、已经领取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业务。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凡自治区内的常住户口,离开户口所在地在赤峰市县区居住并已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
2、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者有效期满需要申领、换领身份证的;
注:首次申请二代身份证居民仍需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三、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四、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办理费用:换领身份证,每证收费20元;丢失补领身份证,每证收费40元。
六、办理地点
1、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户政大厅0476-7230110
2、巴林左旗公安局服务大厅0476-7868110
3、巴林右旗公安局服务大厅0476-6235023
4、克什克腾旗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0476-5220167
5、林西县公安局办证大厅0476-5328619
6、翁牛特旗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0476-6340190
7、喀喇沁旗公安局户政服务大厅0476-37558828
8、宁城县公安局铁西派出所0476-4223692
9、敖汉旗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0476-4321968
10、红山区公安分局户政服务大厅0476-8365192
11、松山区公安分局户政服务大厅0476-8492017
12、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户政服务大厅0476-3514142
13、新城区公安分局玉龙派出所0476-822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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