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女方悔婚的,不需要给男方任何钱的,但男方有按照习俗给女方彩礼的,女方在悔婚时,需要把彩礼给男方退还。总的来说,我国婚姻是自由的,女方在和男方办理结婚登记前,可以悔婚的,除了把男方的彩礼退还外,是不需要给男方任何赔偿的,如果给了,就不能体现婚姻自由的原则,是不合法的。
若男方悔婚女方是否要退彩礼
根据规定,男方悔婚彩礼不一定退,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要退还彩礼。不过,在后两者的情况下,要求必须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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