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监狱减刑新规:被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的,可以减刑。出现以下表现,应给予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积极举报监狱内部或外部,重大的犯罪活动,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有新的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舍己救人的;在排除重大事故或者抗御自然灾害中,犯罪分子有突出表现的。
监狱减刑新规定2022年是什么
监狱减刑新规定有:
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裁定;
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3、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哪些材料:
1、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2、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5、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第二条规定,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第三条规定,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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