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能作为法律证据吗:聊天记录属“视听资料”类证据。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作证。
一、间接证据定案应满足的条件
(一)案件中的争议事实必须缺乏直接证据加以证明。
(二)间接证据必须客观真实且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
(三)没有任何一个间接证据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每个证据须同其他证据相结合才具有证明作用。
(四)任何一个间接证据的证明意义,都是由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及与其他证据的相互结合所决定的。
(五)所有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条后得出必须是唯一的、排他的结论。
(六)在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时,如果其中任何一个间接证据被推翻了,就必须重新审视整个证据链条,如果在同一案件中存在两种以上的可能性,并且各有一些证据支持,就要重新调查,认真研究,直到排除其他可能性,才能定案。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偷拍的出轨照片可以当证据吗
偷拍的出轨照片可以当做证据,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性的证明力。另外,除了照片,录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书信等也属于证据,在搜集证据时可以多种类进行搜集。照片和录像这一类属于直接证据,有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真假的能力;证人证言等则属于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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