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行政行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的划分。而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所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有行政行为的特征。
一、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复核的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交通事故认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交通事故认定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三、交通认定书复议流程主要有哪些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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