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其高位概念是医疗事件。医疗事故不仅包括错误的医疗行为,还包括损害结果。2、医疗事故是由过失引起的。医疗事故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医疗事故的简单性。也就是说,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是医疗事故。3、医疗事故是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引起的。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不仅指某一行为的结果,还包括行为本身,因此医疗事故可能发生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该过程之后。4、医疗事故是指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医疗事件。医疗事故是否以发生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大,笔者认为应以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
医疗事故特征类型
1、医疗事故的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非医务人员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主体。
2、医疗事故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致。
3、医疗事故在客观上,必须有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实。
4、医疗事故在时间上,必须是发生在诊断、治疗和护理工作中。
5、医疗事故的对象只能是病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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