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撤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欠缺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行政行为就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符合有关公序良俗。
一、行政复议成功了有什么后果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成功后,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程序违法,对于行政行为均有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可能。
二、行政行为确定力是什么意思
行政行为确定力指一个行政行为既经颁布之后产生了拘束力,在未经有权机关撤销或有其他理由影响其效力之前,即享有存续效果。超越期限未提起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救济,其救济途径即为穷尽,行政行为即确定,行政机关撤销或者废止其行政行为是需要有条件的,而不是任意撤销或者废止,只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撤销或者废止行政行为,那么,该行政行为就具有了实质确定力。
全文5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