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左手大拇指伤残鉴定十级标准
手指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一手食指两节缺失。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依靠伤者受伤时的情况以及后期的恢复,看是否有功能障碍来确定等级的。
二、重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4、视觉障碍,包括: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6、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7、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8、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9、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影响容貌;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O”);
4、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2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5、轻度张口受限,影响容貌;
6、颞颌下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
7、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
8、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9、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0、鼻尖缺失(或畸形)。影响容貌;
1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4cm’以上,影响容貌;
12、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以上,影响容貌;
13、头皮无毛发ZOom’以上;
14、颅骨缺损直径Zcm以上,遗留神经系统部分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直径4cm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5、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容貌变形。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三、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是什么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全身瘢痕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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