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医疗事故相关条例的规定,确定为四级医疗事故后,可根据以下参考计算四级医疗事故赔偿费用。
1、错误的劳动费.护理费的计算,以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为参考系。也就是说,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错误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比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高3倍以上的,根据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的计算,以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为参考系。也就是说,根据残疾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的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从固定残疾月开始最长赔偿30年,60岁以上,15年以下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精神损害赔偿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年数最长不超过6年患者残疾的,赔偿年数最长不超过3年。
3、 被扶(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以“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参照系。即: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而这3项指标,均必须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全文5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