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探望子女的问题协议不成的,是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的。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离婚协议上的子女探视的程序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孩子探视问题规定是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探望子女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未婚生子女方不让探视孩子
未婚生子不可以拒绝对方看孩子。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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