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怎样迁出户口另立户口
独立办一个户口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已经成年,并且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才可以进行户口办理。有属于自己的房产(有房证),再去派出所分户,拿房本,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需要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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