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从事哪些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行为经追认后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衡量标准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属于一心智健全,有两种判断标准:
1、依据自然人的意思能力来判断。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设定的。意思能力是指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解并能预见其后果的精神能力,意思能力是确认和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取决于其意思能力的状况。
2、依据自然人的意志能力来判断。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成年而设立的。尽管成年的自然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所了解,也要看他是否能合理地、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一个成年人因精神或心理上的疾病而难以自制,那么,他所为的某些自损其利、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后果是被撤销或者被其法定代理人追认。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后,因此获利的人应当退还其所获利益,当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得的利益亦应当归还。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即法定代理人知晓后,确认了该行为的效力,认为该行为是有效的。那么就无需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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