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选择货币补偿的即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根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的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安置房屋自主选择进行调换。
协商先行,规定在后面的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政策里贯穿始终的一条线是:“与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由……”如:条例规定:房屋装修补偿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在土地政策里,也有相关协商的条例规定,但并不明显,且在实践中常常被直接忽略。
土地政策着重体现了协商的重要性。
协商对于拆迁户的可操控区间很大,有利于实现拆迁户心理目标上的公平,同时降低行政拆迁部门的实施困难度。
因此,在以后的拆迁中,相比较诉讼甚至是暴力抗拆,拆迁户一定要把控好协商的主动权和尺度,这是维权的必要、有效、合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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