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情况而言,盗窃罪案中的退赃行为,应当尽可能提前实现。
此种行动最理想的时间段将涵盖案件的全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诸个环节。
尽早地实施退赃行为,能够充分展现出犯罪嫌疑人的诚挚认罪悔过之意,而这种积极的态度,无疑将会在量刑过程中被视为减轻处罚的重要因素予以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