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归属纠纷管辖地点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4-05-02 22:10:35 7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管辖部门是因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的,管辖部门是国土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假如是农村土地征承包经营权的纠纷,管辖部门一般都是乡政府仲裁机构以及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应该是土地所在地的法院。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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