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是指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真实且详细的报告,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订立居间合同时,需要注意载明中介人从事的活动内容、如实说明能够做到的程度和需要满足的条件、订明违约责任条款,以及中介人的资格限制等问题。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合同,第二十六章中本法对居间合同的定义、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真实且详细的报告的义务、居间人违反报告义务的违约责任、居间费用的支付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在订立居间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中介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中介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
4、中介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对中介人的资格作出了限制。这在签订合同时委托人应当审慎检查。
居间合同签订指南
居间合同是指由中介人(居间人)代表委托人(委托人)与第三人(受托人)订立的合同。居间合同的法律分析如下:
1. 合同的成立:居间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居间人、委托人和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居间人具有从事居间业务的能力;三是居间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
2. 合同的内容:居间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居间人的服务内容、服务费用、合同期限等。居间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媒介服务。
3. 合同的效力:居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支付居间人服务费用。受托人应当履行居间人委托的义务。
4. 合同的解除:居间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包括: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主要债务,另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5. 合同的违约责任:居间人、委托人和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居间人、委托人和受托人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居间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成立、有效和解除符合法律规定。
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居间人、委托人和受托人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居间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成立、有效和解除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居间人也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并在合同中订明违约责任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961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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