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师资格证如何换证
证书损毁影响使用但原证书仍存在的,予以换证。
换证注意事项
(一)证件照要求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和新证书上的证件照必须一致,必须是正面二寸免冠照,清晰可辨,不能是艺术照、大头照、侧面照等,否则不予受理。
(二)“遗失声明”刊登要求
证书遗失或证书损毁已不存在的,属于证书补发范围,必须在“证书补发流程”中所规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报刊应当为覆盖全重庆市的报刊,如重庆日报、晚报、晨报、商报、时报等。“遗失声明”的内容严格按照如下文字刊登,不能将“遗失声明”刊登成“作废声明”等,否则不予受理。
遗失声明
***,教师资格证书不慎遗失,编号为***,特此声明。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要求
1、持证人不能亲自前往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时,除补发换发流程中要求提交的材料外,另需提交由委托人(持证人)和受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一份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用于身份核实。
2、“委托书”的格式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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