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商号使用权的
1、商主体对其商号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非法使用;
2、商号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
3、企业使用名称,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4、其他企业使用商号构成侵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等。
5、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或者企业登记机关依法认定企业名称应当停止使用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企业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企业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变更登记后,企业登记机关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商铺使用权有什么用
商铺使用权,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供自己使用、处分、收益,并且可以转租给他人。
商铺使用权是使用商铺进行经营的权利,不是所有权,所以,不能买卖。
使用权是指对财产进行使用的权利,权利多数来源于租赁,即通过从所有权人处承租而产生的使用权。使用权人不享有所有权,所以,不能买卖。
当然,如果使用权还有很长期限,而且所有权人同意使用权人出租的,可以转让使用权(转租)。
固定年限使用权买断是杭州商业地产中首倡和运用的一种经营模式。所谓固定年限使用权买断,是指开发商将商铺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效分离,开发商拥有商铺的所有权,而将商铺使用权以5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的固定年限,一次性卖给投资者或经营者,投资者拥有该固定年限内的商铺使用权收益,经营者拥有该固定年限内的铺位使用权和经营权。在固定年限内,该商铺使用权可转租转让和继承。从本质上来说,固定年限使用权买断,属于民法典规定的长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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