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标签办理指南
如何申请电子标签
单位用户、个人用户须携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行驶证,驾驶申办车辆到客服网点办理;
办理流程
(1)用户至工-行任一客户服务网点缴纳OBU安装费用后,领取收费凭证,用户携带收费凭证驾车到指定的一站
式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安装;
(2)管理人员审核相关信息;
(3)审核通过后由安装员核实车辆信息;
(4)初始化电子标签、绑定相应ETC支付卡,并将卡片写入OBU标志;
(5)安装人员安装电子标签;
(6)交付工本费发票给用户。
电子标签使用说明
安装
电子标签由专人安装,须与车辆牌照号相对应,专车专用,请勿私自拆卸,否则电子标签将自动失效。
安装位置:一般小客车安装在挡风玻璃后视镜附近位置,大中型客车安装在司机位置的右下方的挡风玻璃上。(目前货车还无法使用OBU)。
维修
若电子标签损坏,可到客服营业网点维修或更换。
使用方式
用户在进入收费站前将苏通卡按正确方向插入电子标签中。
用户选择ETC车道通行。
当交易完成后,电子标签会发出“嘀”的一声,车道栏杆会自动抬起,费额显示屏会显示车型、入口站、收费金额、卡内余额,用户车辆可以不停车正常通过。
通过ETC专用车道时,车速不得超过现场限速标志规定的时速,并与前车保持20米以上的车距。
当ETC车道发生故障时,请将苏通卡从电子标签中取出,改从人工收费车道通过;当苏通卡余额不足或ETC交易失败时,请从人工收费车道改用现金全额支付。
使用异常处理
客户通行高速公路出、入口ETC车道时,因异常情况(如车道系统显示灯未亮或栏杆未抬起),则用户应服从收费站现场工作人员的指示,改行MTC车道。
联网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临时关闭ETC车道时,电子标签不能使用,用户应改行MTC车道。
注意事项
电子标签主要用于不停车收费系统,任何作为其它用途都是未经许可的
电子标签一经安装,不得私自拆卸,拆卸后会导致电子标签失效,须带电子标签到客服网点进行重新安装
避免产品受到水浸、电击、强磁破坏,否则,可能造成产品失效
严禁故意损毁、破译、伪造、篡改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产品
产品配套牡丹交通卡由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及工-行贵州省分行联合提供
特别提示
电子标签成本较高,如不经常使用,请慎重选择。一经安装,概不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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