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的办法有:
1,可以先处理交通事故,然后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火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医疗病历、证人等。
2,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明确是在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同时是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才可认定为工伤。
一、员工上下班受伤是否为工伤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如下:
1、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
2、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3、因上述事故,身体受到损害,且本人不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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