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资格异地认证的方式、表格、时间并没有统一规定,这要看办理退休地社保机构的具体要求。
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居住地已开通网上认证的,可以向退休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在网上下载表格,或者将收到参保地寄发的“网上认证表”,居住地尚未开通网上认证的,将收到“回寄认证表”。领取待遇人员在收到认证表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目前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街(乡)社保所进行资格认证
大部分省区是待遇发放地给本人邮寄认证表,要待遇领取人填表后到居住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盖章认证或由居住地社保机构通过网上认证。
有些地区是要求居住地社保机构协助认证,由居住地社保机构出具认证表寄回待遇发放地。
异地户口在沈阳交养老保险
异地户口可以在沈阳交养老保险。沈阳市个人参保的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包括外埠在沈的个体业主及从业人员);
(2)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本市居民户籍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商业联销员、推销员等;
(3)按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参保,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含并轨、失业等人员);
(4)在企、事业单位从业期间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经同级人社部门对其原参加工作录用手续认定合格的人员;
(5)职工所在企业已参加养老保险,因企业不能正常经营,职工长期下岗,企业未能及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因各种原因不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本人申请,并与企业签订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协议后,自愿按个体政策接续补缴的人员;
(6)外埠在沈从业人员、在本市各类企业从业期间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失业后继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并从事自由职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本人申请,自愿按个体政策接续缴费的人员;
(7)被征地农民中符合参加个体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征地时年满16周岁至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可根据本人意愿从1999年1月1日起,至被征地并参保时止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未满16周岁的,从16周岁时补缴[市政办1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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