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局网监大队是干什么的
1.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2.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国际互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和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组织和安全员的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
5.依据国家有关计算机机房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和在计算机机房附近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6依据国家有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工作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7.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
8.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进行管理。
二、公安局立案后如何进行调查和取证
1.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具体内容,包括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对现场进行勘验、搜查等等。
2.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机关在调查取证的同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经过侦查,办案机关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并会决定结束侦查活动,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对于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的,公安机关会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三、公安局的管辖范围如何确定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公安机关管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n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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