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决议或决定原件、新股东主体资格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公司章程、股东资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则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8.股权转让协议;
9.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10.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则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办 理 股 权 转 让 变 更 登 记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
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
2. 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
3. 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4. 股权转让股权份额:转让方和受让方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份额;
5. 股权转让价格:转让方和受让方股东所持有的股权的转让价格;
6. 股权转让交割日期:转让方和受让方股东所持有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7.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还需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齐全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并责令其及时补正。
以上所述为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为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股东应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提交材料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以免逾期未备导致无法办理。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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