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态度冷静,明确能否按医疗事故索赔
2、熟悉并掌握哪些人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者不用太过主动
4、掌握索赔的三大途径
5、索赔关键,证据为首
6、学会撰写相关法律文书
7、充分利用免费法律帮助
一、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填写申请表格,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医学会申请鉴定。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解及协助医患双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当医疗事故争议调解不成功,患者家属可以在知道医疗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市医学会提出医学鉴定,或者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尸检应由提出异议一方交纳尸体检验费。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5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市医学会。
6、按有关规定,提出要求鉴定的一方,应先向市医学会交纳医疗事故争议鉴定费。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则该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若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则该鉴定费由提出鉴定方支付。
7、市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争议鉴定。
8、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鉴定结论送达申请人及另一方当事人。
9、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若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是不用赔偿任何费用的;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则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
二、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措施
1、提高医院的行政管理水平
重视全院工作的协调一致;领导学习有关的卫生法律;规范各级医师、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
2、提高医师的业务素质
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师的医疗诊断技术水平;医师的书写病历记录病情变化的意识和能力;医师的言语表达能力。
3、建立健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病情交待和解释制度;病历书写和复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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