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给个人,只要抵押合同依法成立就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至五项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
房屋抵押给个人的流程
1、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2、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即办理他项权利登记(注明抵押相关事宜)。
3、办好他项权利登记后,贷款人收存它项权证;房产证可以由业主持有。
4、抵押权人不需要持有房产证原件,持有它项权证即可。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必须经过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方可生效,所以在进行房产抵押给个人时需要经过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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