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早报:
如果保险中断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多少报销?
根据《烟台市政府令第123号令》规定,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如果您的医疗保险中断,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是不能够享受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异地就医需要办哪些手续?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报销吗?
烟台市异地就医手续可分为异地居住、异地急诊、异地转诊三种情况。
1、异地居住是指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等,需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员赴异地居住的,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管理手续。其中,回原籍居住人员,需提交户籍证明;投靠亲属居住人员,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暂住证明。
2、异地急诊是指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需急诊就医的。参保人员发生急诊,可将门急诊病历、相关检查结果、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送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符合上述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
3、异地转诊是指居住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确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治疗的,应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由《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出医院目录》内的定点医院组织专家提出转诊意见,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保医师填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经分管院长签字、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确认后,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您可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异地就医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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