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户外宣传条幅设置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3-04-22 17:22:21 45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为规范我市户外宣传条幅悬挂、设置行为,以整洁的市容市貌迎接第17届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宣传条幅设置,除国家、省、市举办的哈洽会、冰雪节、哈夏音乐会等重大政治、经贸、文化活动外,其他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专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博览会、经贸会、展销会,开展的各种纪念日、宣传周、活动月以及针对部门工作开展的宣传活动,禁止在街路上设置宣传条幅。

二、重大政治、经贸、文化活动需临时设置户外宣传条幅的,要严格发行审批程序,并按有关规定设置,保持整洁完好、规范有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违法审批(设置)宣传条幅。

三、经批准设置的宣传条幅,其设置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接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同时组织专人进行巡视管护,及时拆除和更换破损、褪色条幅,设置期满后及时清除。

四、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依法加强户外宣传条幅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城市容貌整洁。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6年6月7日

全文4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户外宣传条幅设置管理的通告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户外宣传条幅设置管理的通告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