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办理落户工作,最少是高级才行。
天津落户的相关内容
按照目前天津公安民生平台最新版的“外省市人才引进类(落户)”栏目来看,目前共有13种细分的人才引进落户方式,分别是:
1)持人才绿卡(A、B卡)人员落户;
2)持人才绿卡(C卡)人员落户;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员落户;
4)应届毕业生落户(外省市生源外省市院校毕业两年内);
5)本市生源、外省市院校毕业生回津落户(毕业两年内);
6)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落户;
7)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8)博士后进站、出站落户;
9)短缺专业大专学历人员落户;
10)市委组织部批准的干部调动人员落户;
11)市人社局批准的工作调动人员落户;
1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落户;
13)外省市生源具有本市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含高职)学历人员落户。
从上面提到的13种针对细分人群的人才引进名称(及条件)可以看出,其中与职称相关的只有第12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落户”。
其受理条件为:50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取得《天津市居住证》,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故,目前天津公安局的相关政策中已没有中级职称落户的规定,若通过人社局等其他渠道落户天津则需要具体看该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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