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不予以批捕能放人。证据不足的话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一、公诉案件不起诉的种类有哪些
1.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3.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不起诉后公安还要走程序吗
不起诉后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还要走程序。
1、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
2、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这样的话就还需要继续调查;
3、如果公安机关接受不起诉的决定,且被不起诉人在押,就会立即释放。此时若当事人不同意,且有充分证据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检察机关可以公开宣布不予起诉,并要求公安机关立即释放不起诉人;公安机关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议或上级检察机关提请复核。
三、诈骗没有证据应该如何处理
证据不足,怎么结案的问题,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同的三种情况。在侦查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在审判阶段,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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