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节假日遇到补休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进行工作的,必须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倍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息外例如节假日、双休日等,用人单位都需要为员工支付加班报酬,当然加班的类型也很多,属于哪一种类型对应的多少报酬劳动者自己也应该明白,这些都不能代替和混淆,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应该受到相应法律制裁。变相要求员工加班的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还不支付相应报酬的,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加班报酬或者是进行合理的补休。
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有哪些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综合工时制员工要加班吗
综合计算工时制,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年等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必须经过批准,未经审批,企业无权自行决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由于综合计算工时制以被批准的计算周期(周、月、季、年)来计算工作时间,所以其工作时间不受标准工时制最高额的限制。譬如被批准的计算周期是季度,则在一个季度中,总工作时间为20.83天×3月×8小时=499.9小时,而没有每天8小时和每周40小时的限制。但在一个计算周期内,如果工作超过499.9小时的部分,则应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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