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确定对方不支付工程款的原因,是因为对方没有支付能力,还是因为合同履行过程中你方存在过错。施工合同中实际结算的工程量往往与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因为施工中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工程量,所以结算时会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这时也会出现不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如果对方是暂时没有支付能力,或者是因为合同履行中你方存在过错,那么建议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寻找对双方都比较有利的处理方式。如果确定对方是恶意不按合同支付,建议尽快凭合同书依法向法院起诉,以免债权受到损害。
建筑工程款支付流程
建筑工程款的支付一般分为两个流程:
1、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
2、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的各项费用总和。
建筑工程预付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确认。
2、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
3、财务部再次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建筑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要求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一式叁份(工程部、预算办、财务部各一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
2、预算专员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并审核工程预算价,确定当月完成工程造价,根据合同约定,审批工程款,然后预算专员签字确认。(注:预算办要求提供电子版预算书时,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
3、预算专员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上交财务部审核。
4、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5、施工单位根据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金额开具当地建安发票,发票需按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工程项目分别填开。
6、施工单位将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以及相同金额的建安发票上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再次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的金额是否与发票金额一致,以及核对发票的各项内容后,交到出纳处办理该款项的转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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