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议商标注册该如何应对
商标被异议了,有以下解决措施:注册人可以在收到异议通知后,应针对异议人提出的理由有针对性地进行理由充分的答辩,争取成功注册。
如果商标局收到答辩后,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一、第三款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二、商标注册流程申请时间有多长
商标注册流程申请时间一般有九个月。
商标申请注册要经过:商标查询、提交申请、受理申请、实质审查、注册公告、核准注册、发证的流程,在非正常情况下,还可能因为外在因素而发生被驳回申请、驳回复核、被异议、异议答辩等流程。
申请前,首先要进行商标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提交申请后3个月左右,商标局会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
商标局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初审公告期限是3个月。3个月内如无人提异议,会发布注册公告。商标有效期是从注册公告日开始起算的。
三、申请商标注册需要的材料
商标注册需要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材料。自然人一般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企业一般提供营业执照;
3.商标图样。且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4.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n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n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n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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