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规定的子女抚养意见具体指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如何处理、子女的抚养费如何计算、子女的抚养费的内容、继父母抚养继子女的问题、变更抚养权、子女抚养的方式等。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法院子女抚养意见是这样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协议是可以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而孩子抚养权归属应该是离婚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的内容:
1、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容的处理办法;
2、探视权的规定;
3、其他约定事项;
4、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5、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三、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的内容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如下:
1、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然后另一方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夫妻双方还必须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达成约定;
2、夫妻双方也可以约定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并且对共同抚养的方式达成约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当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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