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业主方选定的分包方应经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认可。
一、有什么情形属于违法分包
下列情形属于非法分包:
1、总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移交其他单位;
3、施工总承包商将施工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4、分包商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重新分包。
二、如何区分转包与分包
区分具体包括以下四点:
(1)主体不同。转包把原来招标合同的两个主体变成了发包和受让方,原合同中标的承包方推出了承包合同,是的受让单位承包项目取而代之为承包方。而分包的主体分别是分包人和总承包人,而受让方属于分包承包人,在合同中属于第三方的位置。
(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整个建筑项目的全部工程。分包对象指的是总承包方一小部分不能完成的项目用来分包出去。
(3)法律后果不同。我国法律允许建设工程总承包方经发包方认可或者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所以,依法成立的分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是允许总承包方在合同允许范围内将部分工程给有资质的企业承包,分包人同样具备法律效力。而整个项目转出的转包行为,我国法律是明令禁止的。
(4)权利、义务内容不同。转包享有原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即主体直接从元承包人转变为受让人。分包合同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形成的独立承包合同,其权利、义务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三、哪些情况下属于违法分包
下列情况属于违法分包: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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