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1、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在大风暴雨天气及时关窗,收好可能因风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晒的衣服,阳台的花盆等。
2、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外飘窗、防盗网等设施,到一定年限后及时更换。
3、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在作业工作期间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或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行人。平时,物业公司要做好建筑外墙的检查和日常养护,避免发生公共区域设施如外墙皮,公共区域玻璃,窗户等物坠落造成对业主的伤害。
4、住在高层的市民要改掉随手乱扔果核果皮、烟头等杂物的习惯,大家一起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高空坠物要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根据受害人的损害程度来确定民事责任和形式责任。高空坠物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发生损害之后加害人要拿出证据来确定自己存在不直接损害行为,否则则要承担侵权责任。
一楼庭院防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防止高空坠落物伤害市民的现象已是有关管理部门不容忽视的工作。建议如下:
1、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高空坠落物的防范措施,在审批树立广告牌时就要考虑其制作牢度、使用年限。
2、建筑主管部门在审批新建高层建筑时,应杜绝外墙砖使用。
3、有关管理部门对审批单位和住户安装空调外机与金属凉衣架要有防范意识。
4、加强市民文明意识、安全知识的宣传,杜绝高层楼房向外抛弃废弃物的现象。
5、台风季节,城管部门更要加强对广告牌及其他有可能坠落的物品的防范,及早予以处置,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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