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是指为了督促夫妻履行忠实义务,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若出现有违忠实义务的行为,将在经济上承担一定不利后果的协议。忠诚协议的签订首先应当基于双方自愿,不得采取强迫、威胁等手段。
其次,在忠诚协议中尽量不要约定如“净身出户”、“巨额赔偿”这类严苛的后果。此外忠诚协议的签署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以协议的形式剥夺或限制一方的人身权利,如必须离婚、放弃抚养权以及不得探视子女等。
夫妻签订忠诚协议有效吗
所规定的是“夫妻应当相互忠实”,而非“必须忠实”。“应当”意在提倡,只有“必须”才是法定义务。当然,从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稳定的出度出发,法律已将严重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对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作了严格而具体的列举,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此之外的不忠实,是一些轻微的不忠实,属于道德的调整范畴,不在法律的强制调整范围之内。因此,“忠诚协议”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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