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加盖村委员公章和签名);
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复印件;
3、医疗卡复印件(正反面);
4、疾病证明(医院公章);
5、辅助检查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6、两张一寸照片;
七、诚信计生证明;
8、慢性病卡有效期为2年,应提前交乡镇合作管理办公室,送合作管理中心进行验证。
慢性病证明怎么进行办理
1、先以参保人员的名义写一份慢性病证明申请书,里面应包含个人信息、申请病种以及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等内容;
2、整理相关的病理记录,如一年或近一段时间出院病例中的相关资料并复印成册;
3、到户口所在辖区的社保处填写慢性病证明申请表,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给予审核;
4、待审核后再到指定医院鉴定,等鉴定医院盖章后,送区域社保等待复审即可。
行动不便的患者需要开具疾病证明的,可以由其家属代办。办理慢性病证明是不收取费用的,只是首次办理慢性病证明需要出具检查辅助材料,而这部分的检查费用需要患者自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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