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一、赡养子女能否作为代理人
赡养案件子女能作为代理人。但是需要父母出具授权委托书,当然最重要的是子女已经成年。《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股东员工是否可任诉讼代理人
只要是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可以的。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那么什么样的人具有这样的能力或资格,可以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诉讼代理人呢?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
诉讼代理人和律师是存在一定区别的,先说诉讼代理人:按照要求诉讼代理人可以用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实施诉讼,或接受别人诉讼;但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必须在法律规定内,或者是当事人指定的权限内的。
具体来说,诉讼代理人还有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之分,按照规定,法定代理人指的是按法律规定享有并能够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邀请并给予授权委托情况下发生的诉讼代理;法定代理人可以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授权的律师,该律师即为委托诉讼代理人,所以说诉讼代理人可以是普通人也可以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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