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置单位有要求,由政府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不可以提供和退役士兵安置地不在同一个地区的岗位给退伍士兵,
2、放宽了安置地限制。
士兵服役期间如果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可以跟随父母一起安置,也可以在配偶一方安置工作,如果异地安置落户到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需要符合当地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
3、享受就业补助金。
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兵,在回到地方后如果放弃工作安排的,可以由当地政府按照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该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补助金相加在一起的80%,给退伍士兵发放补助金,而且还可以享受创业优惠。
4、相关保险的接续。
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期间内,按照在军地服役的年度缴费工资为基数,参加安置地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队由人民政府缴纳,而个人缴费的那部分则是个人缴纳。
退役军人安置未上岗怎么补偿
退役军人安置未上岗的补偿条例如下:非个人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等下发的法律条例,当地政府要按照不低于该单位同工龄职工的平均工资的80%,来发放补助费用。且还需要为退役士兵缴纳与同工龄职工的一切的保险费用,并且还需要妥善解决待安置期间的养老的相关事宜。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全文6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