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农业税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3-06-07 11:40:42 4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沪地税地[2003]85号

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南汇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县、徐汇区、长宁区、闸北区、普陀区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03]12号)精神,为深化本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减轻农民负担,充分体现中央提出的对农民“多予、少取”的休养生息政策,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农业税政策作进一步调整:

1.从今年起,对本市农民实行农业税免征政策;

2.对农民以外的农业税纳税人,仍按政策规定征收农业税。今年农业税计税价格按照上年标准执行,主粮结算单价每公斤为1.10元。

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收到本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对今年已征收的农业税税款进行认真清理,对其中属于本年度纳税人为农民的农业税税款一律按规定清退到纳税人。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九月十八日

全文3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农业税 最新知识
针对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农业税政策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农业税政策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