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是:1、满八周岁的孩子,应当基于孩子的真实意愿进行分配;2、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孩子,应当先由父母进行协商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3、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抚养权直接归为母亲;4、没有被分配抚养权的一方,也要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同时其还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民法典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如下:1、证明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如每月的工资单;2、子女的实际年龄;3、另一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有吸毒、赌博、家暴等行为存在;等等。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应证明孩子的年龄及其相关意愿以及自身经济情况、行为品性是否能够抚养并适合抚养孩子。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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