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尔滨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费多少是协商确定的吗?
1、哈尔滨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费多少不一定是协商确定的,具体原因如下:
(1)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2)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①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③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④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⑤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3)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交通事故人伤自己需要赔钱吗?
1、交通事故人伤不一定需要自己赔钱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没有赔偿义务
(1)赔偿责任需要由事故当事人自己承担,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能需要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那么在垫付了相关费用之后,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追偿。
(2)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①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②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③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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