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情形,消费者是可以要求退车的,这主要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1.当4S店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车辆时,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在此情况下,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车,还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虚假宣传导致的购车行为,消费者完全有权利选择撤销合同,实现退车目的。
二、哪些情形消费者可选退车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消费者在以下六种情形下,有权选择换货或退货:
1.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天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车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如转向、制动系统失效等;
2.在“三包”有效期内,车辆出现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未排除或又出现新故障;
3.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部件因质量问题多次更换后仍无法使用;
4.转向、制动等系统主要零件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5.若因质量问题修理时间超过一定期限或次数,消费者同样可申请退换;
6.符合更换条件但销售者无法提供同品牌同型号车辆时,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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