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车相撞后伤者的损害要按下列比例来赔偿: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民事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民事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
多车相撞的伤者损失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共同侵权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情形。由此可见,共同侵权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1、共同故意致人损害;
2、共同过失致人损害;
3、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加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情形。不论属于上述哪种共同侵权类型,共同侵权人均应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多车相撞案件中相关行为人是否构成共同侵权,是处理多车相撞案件的一个首要的法理问题。多车相撞案件的各车行为人如果故意制造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完全符合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构成共同故意致人损害的共同侵权;多车相撞案件的各车行为人如果均对多车相撞事故的发生负有过失,从而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构成共同过失致人损害的共同侵权,但此时应注意各行为人的过失系对多车相撞事故发生的共同过失,而非各行为人的单独过失。
那么此时向对方索赔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对于受害方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事后索赔的问题。而索赔的过程中,对于证据的提供则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您与肇事方之间就赔偿问题发生了纠纷,那么您要及时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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