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异地办理身份证材料
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换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现场拍照现场采集指纹签字、领凭证(在领取凭证上签字认可,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身份证,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儿童首次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
儿童如果是第一次办理身份证,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只有身份证到期或者丢失,才能在异地补办,在异补办身份证必须提供居住证和户口本,二者缺一不可。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全文8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