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人头分房离婚应该视具体情况处理,具体如下:如果是按人头分房离婚,只要一方户籍没有迁出,一般都可以享受户籍所在地的政策和待遇,按人头分房离婚的具体实施还是需要根据拆迁地的拆迁政策决定,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房产和土地进行补偿,就与户籍没有关系,拆迁补偿款归房屋产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所有。但是,有些地方的拆迁是按照户籍进行的,拆迁地所有户籍登记人都应当得到补偿。
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时如何处理
【问题提出】房屋总房款30万元,婚前男方付10万元,婚后共同还贷20万元,该房屋升值为60万元。现离婚,如何分割
【专家解答】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应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将房屋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分得房屋一方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以及参照该房屋当前的市场价给予无房一方相应的差价金额。
首先确认该房屋为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均可取得所有权,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对方差价,如男方取得所有权,首先确认婚前的10万元为男方个人财产,另20万元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男方给女方10万元,另增值30万元,男方占2/3,女方占1/3,则男方需付给女方20万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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