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生产需要备案吗
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委托加工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国税发〔2005〕213号)第五条规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送各自的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合同涉税事项发生变更或合同解除,也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各自的主管国税机关报备,合同涉税事项主要包括:合同标的,数量,加工费等。
因此,委托方与受托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送各自的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二、生产者有哪些三包责任
1、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2、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安全生产事故赔偿标准
1、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赔偿费用。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的赔偿请求就只能向用人单位提出。
3、工伤赔偿标准分为3类情况处理:
(1)一类: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
主要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二类:造成伤残的赔偿
主要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三类:造成死亡的赔偿主要有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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